PARTY BUILDING
黨的建設
一份責任、一份關懷、構筑和諧家園
黨的支部和支部委員會
黨的支部
黨的支部是黨的最基層的一級組織。黨支部的設立有三種情況 :一是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設立黨支部。二是正式黨員不足3人,不具備單獨成立黨支部條件的基層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 支部。三是外出執行臨時性任務,或短期外出務工經商,或參加短期學習、會議,或被抽調參加某一個臨時機構的工作,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均可成立臨時黨支部。黨支部執行黨章規定的基層黨組織的基本任務。
黨的支部委員會
黨的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根據十五大黨章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村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某他黨的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二年。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休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按照黨章規定的基層黨組織的基本任務,結合支部實際,開展各項工作。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對支部全體黨員負責,應將自己的工作情況定期向支部大會做出報告,接受支部全體黨員的批評、監督。
支部委員會改選時,也辦須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工作報告,報告人通常是支部書記或副書記,有時也可以是支部委員。
黨支部委員會的人數,應根據黨員人數多少和工作需要確定,一般由 3 至7人組成為宜。委員人數少的可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委員人數較多的,還可增設副書記和其他委員;不足10名黨員的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直接選舉產生書記1名,必要時還可增選副書記1名。
黨支部委員會委員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提交黨員大會進行選舉。
黨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
黨的支部是黨的最基層的一級組織。黨支部的設立有三種情況 :一是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設立黨支部。二是正式黨員不足3人,不具備單獨成立黨支部條件的基層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 支部。三是外出執行臨時性任務,或短期外出務工經商,或參加短期學習、會議,或被抽調參加某一個臨時機構的工作,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均可成立臨時黨支部。黨支部執行黨章規定的基層黨組織的基本任務。
黨的支部委員會
黨的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根據十五大黨章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村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某他黨的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二年。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休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按照黨章規定的基層黨組織的基本任務,結合支部實際,開展各項工作。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對支部全體黨員負責,應將自己的工作情況定期向支部大會做出報告,接受支部全體黨員的批評、監督。
支部委員會改選時,也辦須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工作報告,報告人通常是支部書記或副書記,有時也可以是支部委員。
黨支部委員會的人數,應根據黨員人數多少和工作需要確定,一般由 3 至7人組成為宜。委員人數少的可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委員人數較多的,還可增設副書記和其他委員;不足10名黨員的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直接選舉產生書記1名,必要時還可增選副書記1名。
黨支部委員會委員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提交黨員大會進行選舉。
黨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