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Y BUILDING
黨的建設
一份責任、一份關懷、構筑和諧家園
如何正確認識和對待黨員標準?
黨員標準即黨章對黨員提出的條件和要求。黨章第一、二、三、四條對黨員標準已作出了明確規定。每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都要全面理解和掌握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認真對照黨員標準找出差距,使自己盡快具備黨員條件。
首先,要全面理解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黨員標準包括申請入黨的條件、黨員的基本條件、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三方面的內容。黨員標準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任何將這三個方面的規定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或是強調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的做法,都是對黨員標準的曲解。要求入黨的同志應該認真學習,正確理解,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以偏概全。
有的同志認為,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黨的工作重心是經濟建設,只要是有經濟頭腦、善于經營的“能人”或“富人”就可以入黨。這種用“能人”、“富人”標準來代替黨員標準的看法,顯然是不對的。共產黨員作為工人階級的先鋒戰士,必須具有共產主義覺悟,具備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黨組織對要求入黨的同志的政治覺悟、政治立場、思想品德等方面是有嚴格要求的。因此,要求入黨的同志一定要全面理解和努力實踐黨員標準,決不能片面地理解,更不能放松對自己的嚴格要求。
還有的同志認為,申請入黨的同志只要做出了一定成績,比如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當上了“三好學生”就可以入黨;有的甚至認為,私營企業主或先富起來的人拿出錢來辦好事,就可以入黨。這些看法也只是片面地理解黨員標準。誠然,要求入黨的同志經過刻苦學習和勤奮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取得了出色的成績,立功受獎或被授予各種榮譽稱號,有些私營企業主或先富起來的人為群眾辦好事,這些都是應當充分肯定的,也是爭取入黨的實際表現。但是,工作成績、榮譽稱號和為群眾辦好事,不能同黨員標準劃等號。共產黨員是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黨組織接收一個同志入黨,必須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進行全面衡量,不能只看一時一事的表現,而要進行歷史的、全面的考察,主要看他們是否自覺地為實現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是否符合黨員條件,現實表現只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其次,共產黨員的標準不能降低。有的同志提出,既然現在我們國家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那么共產黨員的標準是不是可以適當降低?對于這個問題,回答是否定的。因為明確我國處于什么樣的歷史階段與確定黨員標準,這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黨員標準是根據黨的性質、宗旨和任務來確定的,而目前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由我國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背景和我國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確定的。明確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為了正確認識我國的基本國情,以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但決不能作為降低黨員標準的理由。要求入黨的同志夠不夠黨員條件,只能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衡量,決不能降低標準或另立標準。當然,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對共產黨員應當提出適應于該歷史階段具體任務的不同要求,但這決不意味著降低標準。
有的同志問,凡是現行政策允許的事情,都是黨員標準允許的嗎?回答是否定的。毫無疑問,共產黨員應該模范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現行政策。但是,同樣是現行政策允許范圍內的事情,在一些情況下,對黨員和非黨員的要求是不同的。這種不同,就是對共產黨員應該有更高的要求。例如,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是當前的一項重要政策。這“一部分人”中,當然包括共產黨員。在農村,黨員帶頭勤勞致富,可以以自己的行動消除有些農民群眾對黨的富民政策的疑慮。但是,作為一個共產黨員,不能只顧個人致富,還必須關心和幫助周圍群眾,帶領他們共同致富。當個人致富與共同致富、個人利益與群眾利益發生矛盾時,應當自覺犧牲個人利益,帶領群眾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帶頭”不“帶領”,就沒有盡到一個共產黨員的責任。既“帶頭”又“帶領”,才體現了黨員的先進性。
其三,黨員標準并非高不可攀。實踐證明,黨章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只要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要求入黨的同志不應喪失信心和勇氣,黨的大門是隨時向忠誠于黨的事業的優秀分子敞開的。每個要求入黨的同志只要在本職工作中盡職盡責,持之以恒,做出成績,就會逐步達到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就能夠盡早加入黨的組織。我們黨從建黨之初的幾十名黨員,發展到今天的6600多萬名黨員,其中工人、農民占有相當比重。這就充分說明,黨員標準并不是高不可攀的。應當看到,現在爭取入黨,有許多接受黨的教育和經受鍛煉的機會。我們所進行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是空前偉大而艱巨的事業,需要全社會各個方面忠誠于祖國和社會主義的優秀分子,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領群眾共同加以推進,這就為入黨積極分子創造了在實踐中奮發進取的好機會。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的各級組織將繼續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進一步做好發展黨員工作,不斷鞏固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增強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申請入黨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和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堅定信心,執著追求,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加強黨性鍛煉,努力達到共產黨員的標準。
首先,要全面理解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黨員標準包括申請入黨的條件、黨員的基本條件、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三方面的內容。黨員標準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任何將這三個方面的規定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或是強調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的做法,都是對黨員標準的曲解。要求入黨的同志應該認真學習,正確理解,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以偏概全。
有的同志認為,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黨的工作重心是經濟建設,只要是有經濟頭腦、善于經營的“能人”或“富人”就可以入黨。這種用“能人”、“富人”標準來代替黨員標準的看法,顯然是不對的。共產黨員作為工人階級的先鋒戰士,必須具有共產主義覺悟,具備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黨組織對要求入黨的同志的政治覺悟、政治立場、思想品德等方面是有嚴格要求的。因此,要求入黨的同志一定要全面理解和努力實踐黨員標準,決不能片面地理解,更不能放松對自己的嚴格要求。
還有的同志認為,申請入黨的同志只要做出了一定成績,比如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當上了“三好學生”就可以入黨;有的甚至認為,私營企業主或先富起來的人拿出錢來辦好事,就可以入黨。這些看法也只是片面地理解黨員標準。誠然,要求入黨的同志經過刻苦學習和勤奮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取得了出色的成績,立功受獎或被授予各種榮譽稱號,有些私營企業主或先富起來的人為群眾辦好事,這些都是應當充分肯定的,也是爭取入黨的實際表現。但是,工作成績、榮譽稱號和為群眾辦好事,不能同黨員標準劃等號。共產黨員是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黨組織接收一個同志入黨,必須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進行全面衡量,不能只看一時一事的表現,而要進行歷史的、全面的考察,主要看他們是否自覺地為實現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是否符合黨員條件,現實表現只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其次,共產黨員的標準不能降低。有的同志提出,既然現在我們國家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那么共產黨員的標準是不是可以適當降低?對于這個問題,回答是否定的。因為明確我國處于什么樣的歷史階段與確定黨員標準,這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黨員標準是根據黨的性質、宗旨和任務來確定的,而目前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由我國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背景和我國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確定的。明確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為了正確認識我國的基本國情,以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但決不能作為降低黨員標準的理由。要求入黨的同志夠不夠黨員條件,只能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衡量,決不能降低標準或另立標準。當然,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對共產黨員應當提出適應于該歷史階段具體任務的不同要求,但這決不意味著降低標準。
有的同志問,凡是現行政策允許的事情,都是黨員標準允許的嗎?回答是否定的。毫無疑問,共產黨員應該模范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現行政策。但是,同樣是現行政策允許范圍內的事情,在一些情況下,對黨員和非黨員的要求是不同的。這種不同,就是對共產黨員應該有更高的要求。例如,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是當前的一項重要政策。這“一部分人”中,當然包括共產黨員。在農村,黨員帶頭勤勞致富,可以以自己的行動消除有些農民群眾對黨的富民政策的疑慮。但是,作為一個共產黨員,不能只顧個人致富,還必須關心和幫助周圍群眾,帶領他們共同致富。當個人致富與共同致富、個人利益與群眾利益發生矛盾時,應當自覺犧牲個人利益,帶領群眾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帶頭”不“帶領”,就沒有盡到一個共產黨員的責任。既“帶頭”又“帶領”,才體現了黨員的先進性。
其三,黨員標準并非高不可攀。實踐證明,黨章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只要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要求入黨的同志不應喪失信心和勇氣,黨的大門是隨時向忠誠于黨的事業的優秀分子敞開的。每個要求入黨的同志只要在本職工作中盡職盡責,持之以恒,做出成績,就會逐步達到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就能夠盡早加入黨的組織。我們黨從建黨之初的幾十名黨員,發展到今天的6600多萬名黨員,其中工人、農民占有相當比重。這就充分說明,黨員標準并不是高不可攀的。應當看到,現在爭取入黨,有許多接受黨的教育和經受鍛煉的機會。我們所進行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是空前偉大而艱巨的事業,需要全社會各個方面忠誠于祖國和社會主義的優秀分子,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領群眾共同加以推進,這就為入黨積極分子創造了在實踐中奮發進取的好機會。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的各級組織將繼續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進一步做好發展黨員工作,不斷鞏固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增強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申請入黨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和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堅定信心,執著追求,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加強黨性鍛煉,努力達到共產黨員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