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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創建文明城市簡明讀本
西安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一部分 爭創文明城市 建設和諧西安
1.文明城市的定義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發展階段,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全面發展,精神文明建設成績顯著,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較高的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是國家給予一個城市的最高綜合性榮譽稱號,它反映了一個城市整體文明、和諧程度,是一個城市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和最有影響力的品牌。
2.全國文明城市評選活動的由來
1995年9月,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重要決議》明確提出:“要以提高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目標,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活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定規劃,到201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作用的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區”。1999年、2002年中央文明委先后表彰兩批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我市榮獲了這一稱號。
2004年9月,中央文明委公布了《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試行)》。2005年9月,首次命名表彰了張家港、廈門、青島、大連、寧波、深圳、包頭、中山、煙臺等9個文明城市和天津市和平區、上海市浦東新區、北京市西城區等3個文明城區。包括我市在內的58個城市被評為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2008年中央文明委將命名表彰第二屆全國文明城市和第四屆全國先進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
3.全國文明城市的申報條件
依據《全國文明城市評測體系》的規定,申報全國文明城市的條件是:獲得全國文明城市、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榮譽稱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不予申報:(1)申報前12個月內市委、市政府(區政府)主要領導嚴重違紀、違法犯罪;(2)申報前12個月內發生有全國影響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4.全國文明城市的評選標準
根據《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關于評選表彰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的標準主要有八項:(1)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創建工作機制健全;(2)思想教育深入細致,道德建設扎實有效;(3)創建活動蓬勃開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4)黨政機關廉潔高效,社會風氣健康向上;(5)科教文衛體穩步發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6)社會治安良好,社會秩序井然;(7)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生態環境優良;(8)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
5.全國文明城市的測評方法
采用“聽取匯報、材料審核、實地考察、整體觀察、問卷調查、網絡調查六種方式進行測評?!度珖拿鞒鞘袦y評體系》共包含111項基本指標276個測評標準、3項特色指標6個測評標準,總共282個測評標準,測評時將綜合運用上述六種方式進行測評。
6.西安市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本情況和規劃目標
近年來,西安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經濟社會保持了快速、健康的良好發展態勢,城市化建設步伐加快,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城市面貌和人居環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在全國樹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圍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質,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廣大市民思想道德素質日益提高。西安市在創建實踐中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也形成了富有西安特色的工作品牌。1999年、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同時獲得了“最佳人居城市獎”和世界“最具魅力城市”的榮譽。
2006年初,明確提出“四城同創”目標,即在“十一五”期間,建成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今年五月,西安順利實現國家衛生城市目標。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取得明顯成效,全市人民同心同德,齊心協力,正在爭創全國文明城市。
7.創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義
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活動,對于全面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諧西安”,確保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西安加快科學發展、實現率先發展的現實要求。
城市的文明程度、環境質量和城市形象,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本”,對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長效作用。我們要著力解決制約西安又快又好發展的薄弱環節和制約因素,就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在抓好經濟建設的同時,把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促進社會文明、管理有序、服務高效、環境改善,為西安在全國各大城市日趨激烈的競爭中保持優勢創造先決條件,為實現加快科學發展、實現率先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西安彰顯世界歷史文化名城魅力的重要載體。
今年是北京奧運會的舉辦之年,我們一定要緊緊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深入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活動,樹立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諧西安的良好形象,進一步擴大西安在國際國內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進一步提升西安作為世界歷史文化名城的獨特魅力。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順應市民新期待、切實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對精神生活的需求越來越高,對人居環境、生態質量、服務水準、社會治安、社會風氣越來越關心,越來越關注。創建文明城市,歸根結底是要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的實惠,享受更多的發展成果。我們要抓好這項合潮流、順民意的民心工程,充分調動廣大市民積極投入到創建活動中來,實實在在地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真正使創建活動成為繼創衛之后的又一重大的群眾滿意工程。
8.西安市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堅持執政為民,著力建設服務型政府,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
二、堅持依法治市,著力維護社會穩定,營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
三、堅持科學管理,著力建設“誠信西安”,營造規范守信的市場環境。
四、堅持務實創新,著力推進城市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營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
五、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構建和諧社會,營造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六、堅持建管結合,著力提升城市形象品味,營造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
七、堅持重點建設,著力開展扎實有效的創建活動,不斷提升城市社會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