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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紀委端午節前公開曝光九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端午節臨近,西安市紀委對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9起問題是:
1.西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副巡視員慕志信違規設立“小金庫”用于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1年5月,時任西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生活處處長慕志信安排該處設立“小金庫”,至2016年3月底,該“小金庫”收入137.02萬元,支出101.19萬元,主要用于辦公經費、節日福利和加班費、招待費等,其中十八大之后支出83.65萬元。慕志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局黨組原書記、局長楊志明,黨組原成員、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焦軍,因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到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西安市文廣新局黨組成員、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總隊長劉育社違規套取資金用于接待宴請、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劉育社個人決定以舉辦會議培訓的名義,先后19次向本單位辦理的某賓館儲值卡轉款46.43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宴請,其中十八大之后共消費21次,支出3.9萬元。同時,劉育社還存在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劉育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西安航空基地管委會統籌局原局長劉昱、原副局長何寶太、原局長助理成酉鋒、孫濤違規領取獎金問題。2013年2月,該局召開全體班子成員會議,決定為劉昱、何寶太、成酉鋒、孫濤違規發放征地拆遷工作獎金共計10.3萬元。劉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予以撤職;何寶太、成酉鋒、孫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西安航空基地管委會原副主任劉宗峰作為分管領導監管不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西安公路局原局長趙曉明違規發放津補貼、繞道公款旅游等問題。趙曉明在任西安公路局局長期間,于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批準該局違規發放加班、差旅等補貼88.3萬元。2013年4月,趙曉明等3人赴黃山市參加業務會議,并安排單位公車到會議地點。返回西安途中,使用公車前往千島湖、杭州西湖、南京中山陵等多處景點游覽,并報銷相關費用0.75萬元。趙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報銷費用予以收繳;西安公路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何家昌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失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西安市物資總公司下屬西安市玉林工貿總公司副總經理王志杰違規操辦其女婚宴問題。2016年10月,王志杰在未向組織報備的情況下為女兒舉辦婚宴,并收取服務管理對象、公司職工禮金0.74萬元。王志杰在調查期間主動退還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西安市長安區委黨校原副校長張景新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張景新在任長安區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期間,用單位“小金庫”資金發放津補貼等共計51.04萬元。張景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西安市長安區疾控中心主任宋秦峰違規繞道公款旅游問題。2016年7月,宋秦峰組織本單位黨員和非黨員中層干部共計32人,在參觀紅色教育基地途中,繞道到渭南市少華山景區游覽,共計花費0.95萬元,并在單位報銷。宋秦峰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8.西安市高陵區市場監管局黨委原書記、局長楊泉應違規操辦其女婚宴、使用公車等問題。2016年12月,楊泉應違規分批次操辦其女婚宴,收受禮金1.21萬元,并使用該局公車為女兒婚禮服務。楊泉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職務,退還收受禮金。
9.西安市藍田縣經貿局副局長穆安華違規操辦其子婚宴問題。2016年12月,穆安華為其子操辦婚宴,超出報備數15桌,收取管理服務對象禮金0.4萬元。穆安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收受禮金。
2017年端午節將至,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加大檢查力度,緊盯“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既要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又要堅決追究發生問題單位有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