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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商、房管聯合整治房屋租賃市場 租房合同簽訂30日內須備案
6月22日,在西安市工商登記查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專題會上,西安市工商局和房屋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對規范全市房屋租賃行為提出了新要求。今后,凡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戶,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必須向房屋管理登記部門登記備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近兩年,隨著西安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外來人口的增加,西安的房屋租賃市場十分活躍。但租賃市場存在的無證租賃、偷逃國家稅費、房屋租賃不進行登記備案等問題嚴重攪亂了市場秩序。
根據國家及西安市政府有關規定,西安市工商局和市房屋管理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工商登記查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專項整頓工作。
據悉,此次下發的通知中,除嚴格規定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的時間,從即日起,房屋租賃方用于生產、經營場所的租賃房屋,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也應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以供工商部門在辦理業務時查驗。對用于生產、經營場所的租賃房屋,沒有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工商部門將告知企業及個體經營戶及時補辦,逾期未補辦的,將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