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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紀委、省發改委、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和省審計廳近日聯合轉發了中央七部委《關于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區、各部門切實按照中央和我省有關文件的規定,全面、徹底清理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和培訓中心建設。
我省的清理范圍包括:省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及其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市、縣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鄉(鎮)黨的機關、行政機關2005年1月1日以后開工建設的項目、所有在建項目、已經審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
按照中紀發5號文件規定,清理內容有七項: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建設程序;項目建設規模、裝修及設備標準是否符合規定,重點檢查建筑面積、裝修以及設備配置等是否超標;項目資金來源是否符合規定,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挪用政府專項資金、集資、借(貸)款、拉贊助、墊資、拖欠工程款等問題;項目用地是否符合規定,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占用耕地、超標準占地、擅自改變用地性質等問題;項目是否符合城市規劃,是否組織招投標,是否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已建成的黨政機關辦公樓是否存在商業經營和出租現象;清理內容還包括2005年1月1日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是否存在違規新建、擴建培訓中心問題。
通知強調,各市區、各部門要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原則切實做好清理工作,在摸清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其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辦公樓、培訓中心建設總體情況和問題的基礎上,重點清理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樓的建設和使用情況。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杜絕清理工作走過場,甚至弄虛作假、蒙混過關等現象。對于弄虛作假的單位,要嚴格追究有關單位領導責任。
另據了解,我省的清理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樣復查相結合的方式。各市區、各部門均由一名市廳級領導立即牽頭負責自查工作,6月14日到15日,省紀委等七部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展開抽查,并將結果上報省委、省政府。